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和《深圳网上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深圳市罗湖区政府采购中心就罗湖公安分局电子物证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LHCG2019199153
2.项目名称:罗湖公安分局电子物证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
3.招标的内容:
采购条目流水号 | 项目名称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数量 | 采购明细清单项 |
399893132 | 罗湖公安分局电子物证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 | 3282400.00 | 项 | 1.0 |
4.标书获得方法:
凡已注册的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于2019年10月29日 20:00 至2019年11月11日 09:30 期间从深圳市罗湖区政府采购网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并进行投标响应。投标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首先要在深圳市罗湖区政府采购网进行报名,操作方法如下:点击“应标管理→投标响应”或“应标管理→确认邀请”;如果网上报名后又不参加投标, 应再点击 “撤销”或“拒绝”。如果是未注册为深圳政府采购的供应商,请访问深圳市政府采购网(cgzx.sz.gov.cn),先办理注册手续,再进行投标报名。在网上报名后,点击“应标管理→下载招标文件”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5.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投标人应按资格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且必须放入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未提供证明资料或者将资格证明资料放入投标文件附件(非信息公开部分)应按作投标无效处理。)
1)投标供应商必须先行注册为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为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才可对本项目进行响应投标,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2)投标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3)投标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以及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由供应商在投标承诺书中作出声明);
4)未被列入失信